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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帕卡在开始这篇专栏之前,我必须首先提到本月初(7日)我们所遭受的巨大损失,圣奥大学金融法系著名退休教授于91岁去世。保罗·阿尔西德斯·豪尔赫·科斯塔 (Paulo Alcides Jorge Costa) 对税法的持续贡献对于税法的发展和演变至关重要,特别是在间接税方面。
在阿尔西德斯教授的整个职业生涯中,所有致力于税务事务的人都将永远感受到他的缺席。
愿阿尔西德斯教授安息。
在我之前的专栏中,我对通过互联网、网站等提供的广告和广告传播服务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简要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由于它们不属于通信服务,因此不属于通信服务的范畴。 ICMS 的发生率。在一项清晰且有充分依据的研究中,海伦诺·托雷斯在他的上一篇专栏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在我的文字结尾处,我承诺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来处理该主题,涉及此类服务征收任何性质服务税(ISS)的可能性。
这就是我将在本专栏中所做的事情。
正如我在另一个场合强调的那样,与广告牌广告合同中仅涉及空间转让,即仅仅是给予义务不同,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和在网站上做广告的活动构成了一种有效的服务,因为它需要承担辅助义务,例如对网站进行编程、托管与广告/广告相关的信息、数据处理等。
因此,无法否认在进行所审查的活动(在互联网上传播广告)时提供的服务的存在。但这些福利是否会受到国际空间站的约束?
众所周知,仅提供服务的存在不足以对国际空间站征税。根据宪法规定,受本条款约束的服务还必须列入补充法定义的服务列表中(目前,该列表由补充法 116/03 定义)。
因此,受该税影响的服务清单在确定宪法赋予市政当局的税收管辖权的轮廓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只要活动不仅具有服务性质,而且还列在该清单上。列表。
如此之多,以至于其中规定的例外和/或排除并不被视为配置豁免,而是作为未发生税收的真实假设,正如在 STF 范围内进行的讨论中所明确的那样,在特别上诉判决 AgR,第二小。
我还提醒读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上述清单中提到的服务是否可以被视为应纳税活动的示例,或者是否应被视为详尽列出而不允许广泛解释的讨论。
尽管对该主题有公开的普遍反响(在 RE 的文件中),但 STF 确立了判例,表明该清单是详尽无遗的,尽管“允许 ISS 发生在与明确规定的服务相关的服务上”。换言之: (a) 清单中提到的服务类别必须被理解为详尽列举,不得在应税活动中插入任何其他未明确描述的类别; (b) 特别提到的这些类别的类型可以以示例性的方式解释,从而允许对相关服务征税。
以下是 STF 第二小组做出的决定的摘要:
“符合宪法。税。国际空间站。补充法:服务清单:税收特征。 1987 年第 56 号补充法:中央银行授 求职人数数据 权经营的机构提供的服务:排除。 I – 补充法所附的服务清单是详尽的或限制性的,而不是简单的示范性的,尽管其主题包括广泛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请注意补充法 56/87 所附的清单。 II – 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 III – 国际空间站对第 56/87 号补充法所附清单中明确排除的服务要求的不合法性。 IV – RE 已知并提供”。
STJ采取相同的立场:
“服务清单虽然详尽,但在每个项目中都允许进行广泛的解释,以允许 ISS 发生在与明确规定的服务相关的服务上” 。

无论如何,必须牢记的是,补充立法者确实有权通过定义需缴纳此税的服务类别,在综合清单中建立国际空间站自己的管辖范围。如果适用,广泛的解释仅适用于明确提到的类别中的物种。
考虑到这个前提,让我们看看历史上宣传/宣传和“广告和宣传”服务是如何被纳入国际空间站服务列表的。
日第 406 号法令,联合处理上述两种类型,在同一项目中规范与广告材料的规划和创作相关的活动,以及与该材料的广播/传播相关的活动。以下是采用的措辞:
“XV –广告和宣传,包括规划定期广告活动或系统,设计、文本和其他广告材料的准备(印刷、复制或制造除外)以及通过任何方式传播此类设计、文本或其他广告材料能够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包括通过电话、广播或电视传输,并将其纳入报纸、期刊或书籍中”。
这种情况在34 版本中得以延续,该版本通过更改 DL 406/68 所附的国际空间站应税服务清单,还在单个项目中保留了创作和传播活动/传播广告材料:
“35。广告和宣传,包括策划活动或广告系统;图纸、文字及其他广告材料的准备;以任何方式传播文字、图画和其他广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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